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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新闻报道和社交平台上,经常可以看到保单失效的案例。那么究竟什么是保单失效?除了消费者忘记缴纳保费,还有哪些原因会导致保单失效?保单失效后,消费者又该如何补救呢?
保单失效是指投保人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续期保费,到宽限期(每张保单均有60天的缴费宽限期)最后一日仍未将保费交齐,而使保单暂时失去效力,保单失效后,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,投保人可在保单暂时失效日起两年内到保险公司申请复效,否则,保单将永久失效。
据了解,导致保单失效最主要的原因是未及时缴纳保费。此外,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保单信息变更未通知保险公司。
断缴保费的原因有很多,除了主动断缴,还有可能是消费者未能及时转投新产品。根据银保监会要求,公司医疗险种发生变化,需要客户转投新产品。在新《保险法》实施后,有些保险公司对很多附加险进行了升级或者停售,而部分业务员没能及时联系上投保人,就会导致投保中断。
同时,未能及时收到账户变动提醒也有可能造成断缴。例如,一些投保人自行缴纳费用,将所需的费用定期转到扣费的银行账户里,但由于未开通短信通知等原因,造成保险产品价格上涨后扣款余额不足,造成断缴。
那么,保险消费者应如何避免保单失效呢?保单失效以后又如何及时补救呢?这就需要我们了解人身保险合同中常见的三类条款:
一是宽限期条款。宽限期条款通常约定,人身保险合同中分期交纳保费的,如投保人在约定交费日未及时交费的,自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交费宽限期。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。
二是保单失效条款。保单失效条款通常约定,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纳保费的,合同效力中止。合同效力中止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。
三是保单复效条款。保单复效条款通常约定,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,投保人补交保费后,合同效力恢复。但是,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投保人仍未补交保费的,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。
保单宽限期60日加保单失效之日起2年,共计26个月,在这期间投保人均可申请保单复效。即便保单失效了,如果能在失效2年内及时补交保费,保单效力仍能恢复,复效之后发生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仍承担。
在此,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:首先,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费是投保人的义务,投保人应当及时足额交纳保费,因此,投保人应记清交费日期。其次,消费者应保持与保险公司联络方式的畅通,如果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,绝大多数保险公司会通过短信、电话、书信等形式提供交费提醒服务。最后,如果消费者发现保单已经失效,应及时去保险公司办理保单复效,确保恢复享有保险保障,切莫拖延超过合同失效后2年,导致保险合同永久失效。